合理嗎?女員工「生完孩子兩個月又懷孕」被公司辭退 不滿上訴 企業「狂喊冤」:我們供不起
2022/06/21

(本文一共1246個字,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。)

現在的職場上,已婚女性找工作相對來說會困難一點,因為很多單位會考慮之後懷孕和照顧孩子的事情。

今日,一則「女員工懷孕倆月被單位開除」的新聞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,關於此事網友也表達出不同的看法。

近日一名女員工告訴記者,她剛懷孕就被解僱了。採訪中,這位負責人回應稱, 她剛生完孩子,又懷孕了。一開始,記者很困惑,辭退孕婦還這麼理直氣壯?但是隨著負責人慢慢的交談,才發現事情可能沒那麼簡單。

公司負責人: 「她第一個孩子才順產4個月,我們工作量大,她又懷孕怕出問題,再者公司不瞭解,女子到底是故意預謀還是意外懷孕。」很難說這是有意還是無意。但從母親的角度來看,她知道至少半年後才能要第二個孩子。

一定是意外懷孕了。如果是故意的,只能說這種行為是「可恥的」。

這位負責人的話並非完全沒有道理。大多數醫生都會建議我們在半年內做好避孕措施,而剖宮產至少應該是兩年,女子這麼快懷孕確實有安全方面的顧慮。經過協調,培訓機構按照《勞動法》的規定,補償了陸女士一個月的工資,並額外支付了兩個月的工資,以示慰問和關愛。隨後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。

其實懷孕對於女性來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,但短時間內因疏忽自己的身體導致懷孕是不安全的,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即不能安排工作,孕婦也不能承擔正常工作量,使雙方陷入困境,

公司本質是一個營利機構,需要員工為公司創造價值,孕婦的工作值得尊重,但不要把不安全的懷孕當成謀福利的途徑,而且這位元懷孕的女士情況,她並沒有主動辭職,也沒有嚴重違規,因此單位將其辭退是屬於不合規的做法。

這個事件為何在網上引起巨大的爭議,本質不在於呂女士懷孕被解除這回事。如果僅僅因為懷了身孕,單位無正當理由辭退她,我相信網友們自然一邊倒地支持女員工。可這次的情況卻不太一樣,有相當一部分的網友卻站在了企業方來說話。畢竟呂女士入職和懷二胎的時間點過於接近,讓人很難相信其事先屬於不知情的狀態下進入公司。

而且時間的節點正好是2020年底,也臨近過年,個別網友甚至還懷孕她是找企業來「碰瓷」。坦率說,我倒覺得不必以那麼狹隘的心思去揣摩呂女士的真實情況,也許人家真的是意外懷孕,沒有刻意隱瞞。

但是無論怎麼說,類似的事件若在職場上進行發酵,會不可避免地帶來一些負面效應。比如某些企業在今後的招聘中更不敢招聘女員工,就像網路段子說的那般:未婚的擔心入職後結婚,已婚未育的擔心入職後生育,已婚有一胎的擔心入職後生二胎等等。與其擔心這個擔心那個,有些招聘官乾脆就不願意招聘女員工。 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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